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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傅叶歌扶着受伤的雷音卫在前头开路,陈筱艾拉着小曹子,另一个雷音卫断后,终于从小院子里杀出去,但农衣巷昏暗脏乱,小路错综复杂,又聚集了不少被惊动的人,几人慌不择路,不知道该往哪里跑,只知道往前跑避免被追上。

小曹子却突然激动起来,他面带纯真微笑,回身将陈筱艾一把抱起,眼看又要跃上墙头,陈筱艾连忙喝住他,这要在墙头上奔跑就是一个现成的活靶子!

“这里!”

突然一声女子轻喝,一名披着兜帽的女子看不清面容,在深巷里朝他们招手。傅叶歌来不及反应,就见小曹子兴冲冲地抱着陈筱艾就往女子方向跑,嘴里还喊着:“姨姨!”

姨姨?难不成就是曹姥姥?可听声音分明

那女子见他们跑来,转身开始带路,穿过几条泥泞小道,来到一堵石墙前,小曹子轻车熟路,直接将陈筱艾往石墙里面一抛,傅叶歌差点被吓破胆,跟着跳进去一看发现石墙里下面居然是一个地窖!

陈筱艾躺在下面被摔得七荤八素,幸好这底下铺着厚厚的被褥,转眼望去,地方不大且昏暗,但一应生活用品都有,是个常年居住的地方。

小曹子和女子一起跳下来,她轻而易举地拖起一旁有泥土树叶覆盖的木板,盖住地窖出口。

火折子在地窖里燃起亮光,傅叶歌将陈筱艾护在身后一脸警惕,两名雷音卫手握刀剑,紧盯着女子背影。

女子将墙壁上的灯油点起,若无其事t道:“别在这儿打。”

傅叶歌问道:“你是谁?把我们引来这儿做什么?”

“农衣巷有他们留下的眼线,他们此时抓不到人,肯定到处找你们。这个地方我藏三年了,还算安全。”

傅叶歌和陈筱艾相视一眼,陈筱艾小心问道:“他们是谁?刚小曹子叫你做姨姨难不成你就是曹姥姥?”

女子回头,她的脸藏着兜帽底下看不清表情,但陈筱艾敏感的感觉到女子正盯着她的脸。

女子缓缓道:“你喊我做曹姥姥你是平王府的人?”

曹姥姥

陈筱艾反应过来,连忙撇清关系:“我不是梅夫人的人!你不要误会!”

听婆子说,即便二小姐已经夭折过世三年,梅氏依旧痛恨着曹姥姥,时不时还派人来农衣巷找曹姥姥的麻烦。曹姥姥能猜测她是平王府的人也不奇怪。

“那你是平王府什么人?”女子咄咄逼人,并不把傅叶歌状作警告的剑锋放在眼里。

“应该说我是平王妃的人。”陈筱艾无法,只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一遍,又说明她是如何抓住小曹子的,又为何来到这里。

“这样说来,还是你救了小曹子。”女子听完,肩膀略微放松。她朝抱着膝盖坐在被褥上的小曹子招招手,小曹子很欢快地抱住她的腰,头蹭在她腹部上撒娇。

“我自身难保,即便你是被那女人囚禁着,但想着平王府里总归比外面安全。”女子轻柔地抚摸着小曹子的额头,将缠在手腕的发带取下,为小曹子扎起额前过长的头发,“如今看来,平王这人也是无用。当年梅氏已经失去一个女儿,现在连嫡子也要遭殃。”

“你说什么?难不成放小曹子去害王妃不是梅氏的手段?还有你刚说小曹子一直被囚禁着是什么意思?”

傅叶歌将陈筱艾拉到身后,他对曹姥姥还不敢放松警惕,他盯着曹姥姥说出自己的疑问:“先等等,你是曹姥姥?可你的声音与身形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接生姥姥啊?”

单听声音,明明只是个三十左右的女人而已。

女子回身取下兜帽,兜帽下的确是一张中年妇人的脸庞,细碎皱纹不算多,但皮肤松弛无光,乍看过去大约五十来岁。但傅叶歌眼尖,一指她侧边脖子道:“还装?这面具连脖子都没画全。”

女子一摸脖子,叹道:“着急忙慌的,没顾到。”

“你若还用这个面目于我们跟前,是不是有点没诚意了?”

“这位姑娘是平王妃的人,那你们呢?”女子说道,“你们是什么人,我便用什么面目示人。”

傅叶歌皱眉,他不清楚要不要将身份告知女子,他怕没把握好分寸,这事该由卓煜来定夺。话说他们在农衣巷这边出了事,客栈那边不知道怎么样了。

“你担心的有两拨人,很显然,我们与南罗人无关。第二拨人刚刚在你的眼皮底下袭击了我们,自然也跟我们无关。”陈筱艾出声,立马给了女子一个定心丸,“对我们你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吗?两拨人都是为了你和小曹子而来。我们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想搞清楚姑娘你在南盛究竟做了什么?小曹子身上又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想在南盛做什么,我会带着小曹子来南盛,只是逃亡而已。”

女子犹豫一会,双手从脖子摸上去,手指拉扯抠挖一番操作后,取下脸上易容面具,露出一张小麦色的鹅蛋脸来,眉眼深邃,鼻子细长高挺,是典型的南沙异域女子长相。

傅叶歌眼神顿时就变了,上看下看后赶忙将剑收好。陈筱在他身后艾踹他一脚,瞧不上他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我真名叫曹娜玉,来自南罗的骆驼山峰,小曹子是我姐姐的孩子,我原本带着他在骆驼山峰生活。”娜玉取来干粮给小曹子吃,灯火下的,她的眼神陷入了回忆,“我之所以会带小曹子逃来南盛,是因为四年前在南罗受到了大巫的迫害。”

“大巫是?”

“大巫是我们骆驼山峰的祭司,地位只低于首领。他擅长制药,四年前他突然召集我们试药,说那药吃了能让人增强力气,力大无穷。我们在部落里本来就要做体力活,小曹子生来是痴子,体质又瘦弱,我怕我不在了他一个人无法过活,便让他跟着吃药。”

“谁知那药不稳定,很多人都发疯死了,只有小曹子活下来,他对药的适应性极高,变得力大无穷,体质更不像以往那般弱。因为这个药让部落死了太多人,首领发怒贬斥大巫,大巫想恢复自己的地位,想把小曹子带走研究,他手段残忍,我自然不愿一时失手,杀了大巫。”

“等待我的只有吊死,于是我带着小曹子逃到南盛,我母亲在部落负责接生,我就靠着这个手艺,带着小曹子在金都住了一段日子,想攒上一笔钱再说。”

突然她冷笑一声:“要不是受高夫人威胁,我早就带着小曹子换一个地方生活了。南盛那么大,南罗人不可能抓住我们的。”

陈筱艾一惊:“你说的高夫人是平王侧妃高氏?”

“是她。”娜玉看了眼陈筱艾,“你们都小看她了,别看她平时胆小怕事无欲无求,平王妾室众多,能顺利给平王剩下长子和两个女儿的,会是什么简单角色?”

“那你当初是受高氏指使,才谋害梅氏一双儿女的?”

“对,她看我和小曹子相依为命,好掌控。三年前趁我不在意让人掳走了小曹子,我没办法高氏原本让我想办法将梅氏的双胎都弄死,但二小姐因难产呛羊水,我不下手也活不了。三少爷也算命大,梅夫人当时不肯再信任我,我根本无法下手。”娜玉神色黯然,看得出她颇为不忍,“后来梅夫人多番找我麻烦我也忍了。小曹子虽然在高氏手里,但她也有把柄在我手上,我们便互相克制着高氏是个狡猾的女人,她命令我给平王那些妾室下药致不孕。你们没发现吗?梅夫人过后,这三年来只有高氏生了两个女儿,其他妾室却毫无所出,只来了个我动不了的王妃,偏偏那么快就怀上了嫡子,她怎么可能不急。”

傅叶歌这个出身高门大户的少爷对这点倒是有点心得,他摸摸下巴道:“高氏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哎与其说是为了王妃之位,倒不如说是为了她儿子的世子之位。早年也有王侯贵族为庶子请封世子,一来是无嫡子,二来是庶子有能力。平王这个庶长子,早先是两头都占了,如今平王妃马上就要诞下嫡子了,她儿子的身份也就尴尬了”

“一年前,我发现附近多了南罗人的踪迹,我易容追踪过,发现他们身边还有杀手相随小曹子被高氏关着,我想着总比跟着我在外面安全,因此已经许久没去看他了。”娜玉说着,面脸怜爱地抚摸小曹子的头发。

“那些杀手,你有注意到他们是什么人吗?”傅叶歌追问。

娜玉有些犹豫,道:“在梅氏之前,我帮不少世家大户接生过,那些杀手给我的感觉很像是从这些世家里出来的手段残忍阴鸷,但却有序,服从令极高。更像,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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