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个人主义
今日世界上的人类有些是生活在民主主义的国家里,多少受社会变动的影响,有些是生活在共产主义的国家里,逐渐回向民主的理想,有些是生活在朝不保夕发岌自危的独裁制度里,但不管他在何种情形之下,个人的生活依旧是一个整体,虽受着时代潮流的影响,总还保持其个性。
古学以个人为开端,亦以个人为依归。个人便是人生的最后事实,他自己本身即是目的,而决不是人类心智创造物的工具。世界最伟大的不列颠帝国,她存在的目的,便是使一个住在塞赛克斯(ssex)的人民可以过着幸福合理的生活;但是谬误的哲学理论,却会说那个人是为了大不列颠帝国而生活的。社会哲学的最高目标,也无非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过着幸福的生活。
如果有一种社会哲学,不把个人的生活幸福,认为文明的最后目标,那么这种哲学理论是一个病态的,不平衡的心智的产物。
要批判一种文化的价值,我以为应该以这种文化,能产生何等的男女为标准。霍德曼(walhitean)这位最有智慧,最有远见的美国人,在他的民主主义憧憬(“de摸craticvistas”)一文里就是基于这种意义去释明个人原则之为一切文化的最终目的:我们应该想一想,文明本身所根据的是什么——文明跟它的宗教、艺术、学校等,除要达到一个丰富美丽而多变异的个人主义外,还有什么目的呢?
一切事物都是向着这个目标而进展;民主主义本身就是因为要实现这个目的,才仿着大自然的规模,把广漠无垠的人类荒田开恳起来,播了种子,给大家以均等的机会,所以它的地位仍在他种主义之前,一国的文学、诗歌、美学等之所以被重视,乃是由于它们能把个性的材料和暗示供给该国的男女,并以种种有效的方法去增强他们的力量。
霍德曼讲到个性是人生的最后事实时,他说:当一个人神志在最清明的时候,他有一种意识,一种独立的思想,解脱一切而高升起来,像星辰那么地沉静永恒不灭。这就是和同思想——不管你是那一种人,自己的思想终是属于自己的,我为我,你为你,各不相混。这确是奇迹中的奇迹,是人世间最模糊的思想,但也是最明确的基本事业是进向一切事实大门。在那种虔诚的一瞬间,在意义深长的宇宙奇迹中,信条和惯例在这个简单观念之下显觉不足轻重了。在真正的幻象之光的照射下,它是唯一有内容,有价值的东西。像寓言中的黑影矮人,一旦被解放了一样,能扩展到整个大地天上。
对于这位美国哲学家,推崇个人的言论,我本想多介绍几段出来:可是为节省篇幅起见我就用下面几句话作一个结束:我们可用一个简单的观念,来作最后的结论:(不然整个事物的体系,将成为无目标的,欺人的,)最后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依赖人类本身,及其自己天生的,常态的,充分发展的质素,而绝对不掺杂迷信的成分。
在种种变迁,在不断的嘲笔,抗辩,和表面的失败中,民主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冒着任何危险,去证明一个学说或原理,就是:在那最健全崇高的自由下训练出来的人,他本身就是他自己的一种法律。
我们所应关心的是我们对于环境的反应而不是环境的本身。法、德、英、美,都生活在一样的机械文明中,不过她们生活的型式和趣味都各自不同:用着各不相同的方法去解决政治上的问题。当我们知道人生有许多变化的可能时,当我们看见二个汽车夫同坐在一辆货车上,听了同样的笑话而有着不同的反应时,我们即不应假定人类都须很服贴地受着机械式的统制。一个父亲对于他的二个儿子可以给予同样的教育,同样的生活基础,可是到后来,他们会渐渐依照各自内在的个性去创造自己前程。纵使两个人都做银行的行长,有着完全相等的资本,然而在各项重要的事务,和一切造成快乐的幸福的事物中,他们完全是两样的,他们的处世态度,腔调,和性情无不两样:他们和属下职员间的关系也有相异之处,职员们或许怕他们,也许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