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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节

 

这艘轮渡船是普通的两层轮渡船,类似双层巴士。底层高度不过两米五,不适合追风生活,追风又上不了楼梯,无法到达露天顶层,因此只能把追风留在轮船外。最近几日,周边出现了夜月狼,似乎盯上了追风。今天红衣追击一只夜月狼斥候,并且用枪将它打死在沙漠中,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来震慑狼群。

聊到这里,水花道:“我带两位去看下准基地。”

轮渡船不是系统推荐基地,被一分为二。第一个基地是以前甲板船头为中心建立基地,其安全区可覆盖到船舱和露天顶层60%的区域。第二个基地是以后甲板船尾为中心建立的基地,同样有60%的覆盖区域。也就是说两个基地有10%的重合安全区。

船头和船尾各有一块斜板,顺着上船即可到达船舱。船舱内有狭小的扶梯上顶层。顶层和船舱类似,有很多不可移动的椅子。夜月基地目前占据了船头。

内部空间不大,一目了然,没什么好看的。水花送给玛雅两包建材,玛雅很干脆的在船尾建立了轮船基地。轮船基地没有大格子,只有三个小格子,分别在后甲板、船舱和顶层。玛雅用剩余材料建了一个制作间。

晴朗送来了两条毛毯和一个装水的陶瓷器皿,对此林雾连连感谢,晴朗则道:“林雾,太客气就显得生分。你们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和我们说。”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林雾送晴朗离开,回来道:“是不是热情过头了?会不会是一家黑店?”好不习惯别人对自己太好。

玛雅并不在意,道:“你没去过西北几个区情有可原,那里的人都很热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当年陪同父母去西北自驾游,人烟稀少,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蒙古包,我就上前沟通,对方非常热情邀请我们一起吃饭,高规格的接待,让我非常过意不去。他们却说,我能成为他们的客人,是他们的荣幸。”

玛雅道:“后来我针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件事。只要你上门求吃,主人一定会留你用饭,并且不收任何费用。”

林雾疑问:“可是我听说西北旅游物价不低。”

玛雅道:“经营旅游产业的人都不是本地人。你不理解,只是因为你和他们生活环境天差地别。退一步说,我们也没有值得图谋的东西。”

林雾道:“我们有小歪,可能他们喜欢吃狗肉。”

小歪趴地上不动,从表情来看,似乎并不赞成林雾的看法。林雾道:“去吧,去找你的新欢。”

小歪的新欢是追风,两只动物见面的第一眼就贼眉对上鼠眼,小歪在马头前跳来跳去,追风用脑袋去蹭小歪。或许动物孤独久了,看见异类都觉得眉清目秀。

玛雅道:“我去做结盟任务。”

水花在侧舷出现,敲了敲铁皮墙,问:“钓鱼吗?”

林雾站起来:“好呀。”

玛雅:“把肉给我。”

林雾把肉交给玛雅,走出船舱到狭窄的侧舷,接过鱼竿,挂上小虫子,边钓鱼边和水花聊了起来。

相比林玛见到本地玩家。水花、红衣与晴朗见到林玛更加激动。他们很久没见到新面孔,偶尔需要去一趟20公里外的另一处玩家集结地也能让他们有所期待。

不一会晴朗也来了,可以看出水花和晴朗的感情非常好。三人闲聊中轻松收获两公斤的鱼获,由此可以看出此地资源之丰富。事实也是如此,三人从没有发愁过食物,他们还保存有大约40公斤的鱼干,以应对未来极端天气。

晴朗道:“林雾,你们可以考虑长期留在这里,食物管够,附近有防风林,丧尸攻城可以乾坤大挪移。生存一年没有问题。”

林雾遗憾道:“我们得回家,我倒是希望到时候你们能和我们一起走。”

晴朗一笑婉拒:“我已经习惯了安逸的生活,不想离开这里。”

水花好奇问:“林雾,说说你们暗影的事。”

“暗影?”林雾道:“我们老板叫石头,是个农夫,喜欢开装甲车……”

“装甲车?”两人同声问:“真的那种装甲车?”

林雾点头:“履带式装甲运兵车。此外我们还有装甲卡车,超级跑车,小轮船等。和本地情况不太一样,我们每次出门都必须荷枪实弹,因为危险无处不在。”

晴朗好奇问:“你们怎么死的?”

“七星攻城,被巨无霸阴了。”林雾说了自己和玛雅死亡的过程,其主因是巨无霸将一只狂猛扔到了后队,引发连锁反应。

林雾不擅长讲故事,但晴朗和水花却听的津津有味。且不说七星守城,他们在非硬核模式情况下,也少有人拿枪当主武器。本地最高星的守城是非硬核的五星攻城,结果坚持不到两分钟,整个基地被丧尸推平。

林雾展示了自己的无人机还有个人电脑。此时在晴朗和水花心目中,暗影已然是一个使用高科技作战,每位成员都武装到牙齿的大兵团基地。

林雾向两人介绍了暗影的每位成员。说完之后,晴朗和水花都明白为什么林玛他们要回家,因为暗影对林玛来说是一个共患难,同富贵,一路一起走来的温暖大家庭。他们听林雾说故事时颇有些心动,但是在林雾介绍每位成员后,他们又发现自己和暗影成员相差甚远。他们掌握的更多是生存技能,而暗影掌握的更多是战斗技能。

红衣招呼大家下去吃晚饭。林雾不禁疑惑询问道:“为什么晴朗有营养学,煮饭的却是红衣?”这不等同浪费25%的食物吗?

水花叹气:“有分量有营养,但就是不好吃。”

林雾道:“可以建一个厨房。”

很快林雾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红衣的烹饪水平非常高,她烤的肉恰到好处,调制的蘸酱让每一种肉类添加了独特的风味。就连玛雅也不禁连声惊叹,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人,玛雅知道红衣厨艺水平很高,绝非普通的警察。

红衣解释道:“我父母都是名厨,在本地小有名气,在全球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知名度。”

林雾边吃羊肉边好奇问:“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红衣回答:“一个家庭有两个厨师还不够吃吗?我不是厨师,我父母就会想办法让我吃到满意,否则对不起他们名厨的招牌。如果我是厨师,我父母会说:自己做去。嘻嘻,我弟弟就是这个待遇。”

“这倒是非常巧。”林雾道:“暗影基地也有一名烹饪高手,也是一名女警,她叫棉花。”

红衣惊讶问:“棉花?话非常少的刑警棉花?”

林雾反问:“你们认识?”

红衣连连点头,语气颇为激动:“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她曾经卧底在我父亲身边,卧底任务结束后,我爸爸请她到家里吃饭,我们也因此认识。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可能因为职业的缘故,我们的关系很好。”

晴朗一边道:“你爱说,她爱听,你们很搭。”

红衣再连连点头:“是,没错。我们在一起时,基本都是我在说,她在听,偶尔回一句话。不过她总能在最适合的时候给我送上一张纸巾,或者是一个拥抱。嘿嘿,她的话真的很少,煮饭时我就站在一边指挥,她就闷声按照我的要求做。不过我们是朋友,很好的好朋友,不是晴朗你和水花这样的情侣关系……”

红衣自顾自的回忆着一年半时间来她和棉花之间的故事。可以看出红衣的话比较多,同时思维很细腻,她能记住摘花这种小事,也能记得棉花打坏自己最喜欢杯子这样的坏事,还能详细的描述和棉花吵架起因,过程与结果。

半餐的晚饭就在红衣的回忆故事中渡过。水花半开玩笑问红衣,有没有和林玛去暗影的打算。心直口快的红衣回答,等他们回到暗影,估计也没剩下多少游戏时间。她们是好朋友,不是情侣,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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