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偷钱离家出走,对地下城贫民窟的孩子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情。在此之前,左意已经至少出走过三四回;但那一次左意却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哭得狠了,竟再也没有回家。
左意在外面危险地晃荡完整个青春期,个头见长,地下城三教九流间的各种生存智慧,也在他脑袋里与日俱增。十五六岁的时候,左意审时度势,正式跟了当地一位颇有名气的「老大」。「老大」在地下城以倒卖稀缺生活物资为营生,手头有点门路,能保住手底下一群「小弟」衣食无忧,偶尔还能带着左意到地表世界去见世面。
晒过真正的太阳吗?老大炫耀地问。
左意没有晒过,但心高气傲,撒谎说自己晒过。
不可能,看你这小脸白的。老大大笑起来,故意抬手捏了他脸颊一把,一眼戳穿。左意便讪讪地不说话了。
于是左意从生下来一直到十六岁,才终于晒到了真正的恒星≈delta;行星带的太阳。
亿万公里之外的星星,竟能把热量直接传递到他肌肤之上。左意臂上汗毛战栗地一根一根炸起,毛茸茸地好似发着光。他把手掌打开,高举于顶,对着光来的方向;在手指边缘,青色和红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透明的人工穹顶之上,距离行星带最近的那颗星星那么大,那么亮,比地下城所有的人工光源加起来还要亮,还要温暖。
左意帮「老大」跑货,偷偷地从地表走私一些生活物资到地下城,流进黑市里高价倒卖。在有幸能沐浴阳光的间隙里,左意帽子眼镜通通不戴,竭尽全力让恒星的热力在身上多停驻一会儿,让自己晒黑一点,在皮肤上留下高级阶层的烙印。
但好景不长,「老大」终究干的是见不得光的勾当。有一年「老大」和地下城的其他灰色势力起了地盘冲突,引发械斗;一群泼皮流氓打打杀杀,搞到喋血街头。这一番地痞互殴惊动了警务厅和资源署,伸手过来把物资黑市整顿干净,左意倚靠的那位「老大」也跟着锒铛入狱。
左意机警,赶在警察和资源署的纠察官大规模杀到之前,开着送货的胶囊车掉头就跑。左意从小在地下城混大,对毛细血管般的立体街道了若指掌。他心脏狂跳,扶着方向盘七拐八拐,去地下城更深处的贫民窟躲过了一劫。
左意又回到了贫民窟,曾经被阳光打下烙印的皮肤,也没有几天便白回来了。
如果说这一番大起大落给了左意什么教训,那就是不要在刀口舔血,不要和宗主星的殖民统治作对。
别看老大有钱的时候也风光,但脑袋别在腰杆上玩命,玩到最后是什么下场?是吧?一个跟左意一同倒卖过物资的混混,有天和左意一道蹲在路边吃饭,忍不住和他咬耳朵。
从古到今,和官家作对有什么好果子吃!混混长叹。
左意蹲在脏兮兮的街沿上,掰开了半边馍馍,往破碟子里沾了一下糊糊,茫然地把馍馍塞到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