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那捧花在郑安安的书桌上停留了好久好久。还是原本的模样,没有变得蔫巴巴的,也没有散发出腐烂的难闻的令人作呕的气味。
它始终都是郑安安喜欢的模样。
他始终都是郑安安喜欢的模样。
后来郑安安渐渐变得没有那么排斥陆川的靠近,甚至可以和他平静的进行交流。他们一起去游乐园,一起去博物馆,一起去逛展,一起去公园野餐……
陆川渐渐从郑安安口中打听出了一些关于她的爱好,零星的,只言片语。但是足够让他距离喜欢的姑娘更进一步。
所以陆川表白那一天,没送郑安安玫瑰,而是一束做成了永生花的大朵粉色绣球,被洁白的满天星所簇拥。花束最上方是一条陆川亲手设计的项链。
那是他的第一个完完整整出自自己之手的作品。也是他的毕业设计。
一年前,陆川因为这条项链撞到了郑安安的怀里,一年后他将这条项链亲手送给了他喜欢的姑娘。
后面陆川时不时也会送她花束,有时候是水果糖葫芦的花束,有时候是他亲手折的纸艺花束,有时候是棒棒糖或者巧克力。
节日的花束他从来没有拉下,没有一束是鲜花,样样别出心裁,样样精致好看。郑安安也是从陆川身上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有这么多表达方式。
陆川是一个浪漫到极致的人。
他注重生活中的每一个小惊喜,也看重每一个小细节。
在一起后的第一个秋天,别人收到了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而郑安安拿到手的,是陆川亲手雕刻的银杏叶书签。
彼时陆川的身价已经随着他多件作品的获奖而水涨船高。
逐渐冠上了新锐设计师的名号,在网络的运营之下,他经手的东西都能买上个好价钱。然而和郑安安在一起之后,陆川经常不要钱似的往她手里送一些他亲手做的小玩意儿。
郑安安不喜欢戒指。陆川就设计了嵌合式的情侣项链。郑安安没有勇气戴首饰出去,不敢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陆川带着她一步一步逐渐脱敏。先是在衣服上加一些小点缀,脱下了万年不变的运动风套装,矫正郑安安含胸驼背的站姿和走姿,带着她逐渐融入人群。
陆川带她去学防身术和小擒拿,教她怎么能够保护好自己,带着她锻炼身体,当年那个孱弱的小女孩儿几乎不复存在。
陆川用了整整三年多,让郑安安逐渐变成了一个普通女孩儿,变成了一个大街小巷上随处可见的“正常人”。
她应该是很喜欢陆川的。
或者是说,她应该是很爱陆川的。
虽然郑安安从来没有这么表达过。但是白苏感受着她的记忆和情绪,走马观灯之中犹能感受到那种强烈的悸动。
又或许,喜欢和爱都不够准确。
陆川比郑安安的生命更重要。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白苏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