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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的爱都不再身披禁色

某天,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再打鼓。

在这种“死亡”的逼迫下,我去了北京。

我没有带什么钱,我在一个火红的下午出发,并在心里幻想自己变成北京的一个流浪汉。

一整晚的火车呜鸣着把我送向北方,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我站在雾灰的出站口,大口呼吸着干而冷的北方空气。

北京。

我背着包环顾四周,再次确定这就是我们梦想已久却又素未谋面的北京。

天大地大的北京。

朋友打车把我带到大名鼎鼎的霍营,我们到村口下车,面前只有一条单薄泥路和一条死水沟。

一路上零落排列着低矮平房,年后的乐手们已经陆续回来,隔得老远我都能听到传说里那昼夜轰鸣的三大件发出的噪响。

跟着朋友推门而入,是随处可见的装烟头的易拉罐,散落的衣服、日用品、报纸、cd,墙上是摇滚和美女的海报,还有乱七八糟的涂鸦手绘。

有人朝我们打招呼,问我什么风格,相互认识后,忽然有人惊讶地说我是那什么什么的鼓手吗?我说《时间》,他一拍头说对对对,然后直呼“你们那主唱真牛逼!都牛逼!”

我们一伙人乐呵呵地聊了会,了解来意后,他们说会帮我问问组队的事。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安顿下来,除了自己带的配件,其他的设备都是他们帮我半买半借凑来的,鼓也是。

早上起床,偶尔吃个早饭,然后便开始机械地听歌、扒谱、练鼓、发呆……没什么情绪地过完一整天。

我们房子里有锅铲和煤气灶,大家爱下面条吃,因为省事,清水下锅,捞出倒上酱油盐醋,难吃得要死。

我们几乎每晚都喝酒,并且逢酒必醉,逢醉必疯。有时他们有几个也会凑一块飞叶子,我就在一旁抽烟,有钱抽玉溪,没钱抽十块的大前门。

组乐队大多都很不容易,就好比我们这间屋子,吉他手不会加lo,贝斯只会弹根音,我们把一首四和弦歌曲走了一遍,纷纷尴尬地笑了起来。到第二遍高潮加上了失真,总算燥起来了,大家都找到了点摇滚的感觉。

在论坛发了组队的帖子后,过了一个月才凑齐几个合适的乐手。

组好队的第一天我们就去了迷笛音乐学校,他们都来过,主要是我想来看看。几乎是抱着朝圣的心情,我将这片简朴到寒碜的小学校看了一遍又一遍。仍旧是平房,石板路,还有很多树。就在这片毫不起眼的贫瘠土地上,爆发过振聋发聩的音乐革命。

回去的时候下起了雨,我们哆哆嗦嗦地往回赶,泥水溅上裤腿,鞋底沾满泥草,然后吃饭、排练、抽烟、睡觉。

浑浑噩噩地度过着一天又一天,我们从干瘪的口袋里掏出几十块,去到所谓的摇滚圣地——豪运酒吧,看了一场演出。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零壹怪异的装束与符咒,感受着沉重到仿佛窒息的失真音色,感受着扭机夜叉凶悍又奇特的旋律,感受着颠覆令人颤动的激流金属风格,还有玛雅、过失、破碎、读火每个乐队都有一波疯狂的粉丝,长发、脏辫、钉、环、链、纹身,稀奇古怪的一切汇聚在舞池中pogo碰撞。

极其罕见的碾压式现场让我整个人都躁了起来,我感受到久违的兴奋。

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演出才结束,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又冷又饿,却仍然感受到颤抖未尽的兴奋。

但这股兴奋却未能持续多久,演出带来的似乎只是片刻的欢愉。我几乎是如饥似渴地抓紧、抓紧,回来便开始彻夜打鼓,但一旦将灵魂沉浸如潮水般包裹我的音乐中,便不可遏制地再次感到僵硬、紧张、麻木,和消失。

我突然停了下来,手指尖传来异样的麻木和轻微的颤抖,我怔怔地看着我的手许久,而其他的伙伴也扭头不解我的停顿。

似乎有人在问我什么,可我听不到。

诡异的感觉刺痛大脑,我嗷了一声,猛然把鼓棒甩出手,砸在墙壁上——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我最爱事物会令我如此痛苦?

十三岁,握上鼓棒的那一刻,我就认定,我会和我的鼓,会和音乐,形影不离,直到生命的尽头。

可为什么,如今这一切都让我痛苦到不敢触碰,不敢回头,不敢重来。

我想我一定是死了。

我走到尽头了。

漂浮、昏沉的六月,我在闷热的房间中睡了一天。走出房间,一开门,风沙迷眼,冰冷的太阳停在天上沉默着。

住在对面,出门放水的赵w朝我招招手,其他的伙伴已经过去了。赵w的手艺不错,我们常提酒和熟食过去一起喝酒吃饭。

一进屋里,几只手搭上来将我勾了过去,大家围坐在一块,几杯下肚,面上潮红,过去的辉煌自然就浮上桌面。

其中老谢喝得最凶,讲得最多。我听过他的歌,他的词写得很好,很有穿透力。他是树村出来的,有激情的过去。

而如今,他孤寡一人,没有乐队,没有工作,平时就卖卖打口碟,加上家里的一点接济勉强维持生计。

他几乎天天喝酒,和生活赌气般破罐子破摔。

他们说得口干舌燥后,又喝了几圈酒,有几个卷起了叶子,轮流吸,我照例拎着瓶酒,蹲在屋门口抽烟。

赵w唱起了歌,相熟的吉他手给他伴奏。

“有一天我不再注意夕阳,不再注意它落下的方向,欢笑和爱一直在路上,欢欢喜喜地歌唱……”

这歌是老谢以前写的,刚唱出第一句就让人觉得悲伤,大家酒都喝不下去。简洁,动人,我们都认为这样的曲和词简直是天才之作……

在他的影响下,以及倦怠打鼓的空虚下,我也开始忍不住写点东西。虽然谈不上写得多好,但比起年少时颇为矫情的无病呻吟,如今总归是多了些实质内容。

——

我在这边辗转停留了一年多,和组建的乐队一起排练演出过,也和不少乐队合作过,做出来一些奇奇怪怪、不温不火的东西。

我感觉有点没劲,主唱唱得没力气,贝斯手和我的鼓咬合得并不美丽,我觉得,说不出来的没劲。至于那永远background的键盘,我心想不如直接放个pg省事。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分歧下,我和他们互相瞧不上好一阵子,一次翻脸后干脆就一拍两散。

我对这样的生活已经厌倦,所谓的盘旋许久的期待也慢慢消失。

最近半年霍营的人也慢慢变少,听说来年这里就会被拆掉,或许过完年后很多人都不会再回来了。

这些年总有些微妙的感觉,大约是从千禧年后,摇滚那味儿都慢慢变了,变了不少……但我也说不清是哪变了,是纯粹是赤忱?还是那些被压抑过后的自由、释放与爆发。

总之那些无限的生命力和逼近的死亡感都离我远去,像是一场迅猛短暂倾盆大雨,舒展过、新生过我的灵魂之后,一去不复回。

我不由地有些怀念很多年前,南方那个地下乐队里,那一群颓唐又激越的年轻人。

我很想他们。

很想。

我还想陆江明。

说不想是不可能的。

但我和他之间不适合再存在任何形式的联系。偶尔和蒋磊通过电话,知道他的新生活还不错,老婆怀孕了,明年……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好。

蒋磊没再追问过我和陆江明的事,大家都奔三的年纪了,不再天真地计较同行或离别。

春节前,我又回到南方。我熟悉又陌生的南方小镇上。

这条路我走过很多遍,直到这次回来,我才突然发现这条路有多么美好。

我掏出钥匙拧开锁,推门进去,日光中的屋子里,静静浮动着细微的灰尘,一切和离开时似乎没什么区别。

我慢慢转动视线,阳台,沙发,凳子,桌子,床铺,似乎还能看到一些别的影子,听见一些别的声音。

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带着热切而不知疲倦地追问——

姜沉…姜沉?

你回来啦?

我很想你。

你想我吗?

我浑身陡然涌过一阵颤栗,紧张地回过头,只有紧闭着的黑漆漆的门。

再没有谁会风尘仆仆赶来,推开那扇门,抱紧我,亲吻我,说他在等我回来。

再也没有。

我一个人平静地过完这个春节。

吃的是以前陆江明常烧的几个家常菜,我看着看着,也学会了。

窗户外的烟花,仍旧灿烂、美丽,高高地炸开在遥远的黑色夜空当中,然后转瞬即逝,仿佛一场触不可及、难以捉摸的幻梦。

一瞬之间,我好像看见十六岁那年,他带着蒋磊,带着热闹的欢声笑语闯进我家,和我过的第一个新年。

他们的声音,他们的面孔,其实从未在我脑海中消失。

离开前,我回了趟我们的家。

我把那张蒋磊婚宴上留下的照片放进皮夹,把那把吉他取下来带走。然而经过鼓房的时候,我在难以自抑的不舍中又进去看了一眼。

只一眼,所有长年压抑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鼓房墙上的照片又被原模原样地贴了上去。

我在五脏六腑都被搅烂般的悲痛中几乎站不直腰,伸出手贴着墙上的照片,把额头抵在手背上,浑身颤抖着嚎啕大哭。

所有漫长的爱和不舍、痛和不甘都汹涌着,崩溃着,无止无休,绵延不绝。

——

我又踏上了一段遥远的旅途。

这条毫无方向的荒凉大路向远方延伸,没有目的地,只有前行,前行,上路,上路。

阳光,汗水,尘土满面。

虚浮的身体,不再具有旺盛的激情和欲望,生命变成灰色,所有的精力似乎消耗殆尽,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在路上。

我还能向何处求索。

入藏的路上,有一群徒步、骑行、房车而来的,高歌着达达主义的青年人。你问他们,他们也呼喊凯鲁亚克,呼喊在路上,呼喊远方、激情和救赎。

我仿佛又看到了多年前,渴望永不停歇地燃烧的我们。

我不知疲倦地迈向呼和浩特广袤无垠的草原,奔往新疆经年不化的雪山,站在西北戈壁间粗犷的风沙与燃烧的夕阳中。

天赋神韵的自然,巨大的石像,盘桓的苍鹰……一路上惊心动魄的美即使穷尽一切极端的词语都难以准确描绘。

失真而来的人们,残缺的灵魂,于是近乎完美。

于是……我开始察觉出一些彩色的东西。

是帕米尔高原上美丽的雪莲花——路过的披着紫纱巾的塔吉克小女孩亲吻了我污浊的面颊,天蓝色的眼睛,明净、纯粹,看着我,用生涩地汉语对我说,我唱的歌很好听,她想起了她的母亲。

于是,我开始渴望……渴望我的大脑被充盈,渴望我的眼睛变得锐利,渴望一切美的事物被我察觉、捕获,被我变成文字、音乐,变成涌入无数颗心脏的河流。

渴望未来某一天,在这条路上的我,脑子里不再是混乱的欲望、爱恨、愤怒、偏激、绝望,而是平静,祥和,充满好奇与喜爱。

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变得平和快乐。

每一阵穿过我身体的风,每一片摇动的树叶都令我无比快乐。

某天,我拿起皮夹里的照片看了又看,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我眼睛,我的皮肤,我的神态,我面部的肌肉走向,除了这些能够看见的岁月痕迹,还有很多很多藏在皮肉之下的东西,无声无息在无数个瞬间突然改变。

但也有一些没有变化过的东西,比如我还是深爱着照片中另一张鲜活的脸,虽然不再炙热到烧毁自我,但仍然存在,永远存在,默不作声地存在。

一零年我走进尼泊尔的时候,已经完全变了模样,这当然也不是指外表上的变化。

我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彼此用不那么流利的中文或英文交流。英文很水的我不懂辣椒酱怎么表达,只绞尽脑汁地喊着hot……hot,老板sarbotta瞪直眼睛看着我,以为我在询问什么色情网站。

最后在我哇哩哇啦的比划下,他终于给我拿来了辣椒酱。我如释重负,赶紧掏出本子记下来:辣椒酱,hotsae。

我在sarbotta的旅店住了大半年,他和我一样是个酒鬼,我们常去镇上的酒吧喝酒,在酒吧里他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但没开窍的sarbotta苦追两个月都没有丝毫进展。

我便开始教他弹吉他,c调三品和弦的歌学起来个把月就足够了。正如某人所言,吉他简直是泡妞杀器。

月光下的sarbotta弹得很开心,那个姑娘也听得很开心。那么大一个粗糙的汉子在这种月光和歌声中也显得异常的柔和。

接下来,就是每次见面准备的玫瑰,还有些我帮他写的酸诗,他对着我模拟着表白现场念出声来的时候,我都有些面红耳赤,实在是酸到羞耻。

之后我还遇到一个作者,她送给了我很多书,我也把我的诗集给回赠给她看。

某个雨夜,她探究性地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停留这么久,是在等谁吗?我知道她一定是从那本诗集中隐隐发现了什么。

等谁?我摇摇头,那当然不是。

“没有人会来,我的爱人已经娶妻生子了。”

作者有点惊讶于我的坦然,并表示希望能记录下来。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一副随她处置的样子。

“你可真是个随和的人。”

我看着书桌旁的灯影,突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随和?曾经有个人说,我们这种搞艺术的是不是都很清高,不用吃饭喝水拉屎睡觉……”

“为什么这样说?”

窗外雨声沙沙作响,作者看着我,露出安静的倾听的神色。

我陷入漫长的回忆,一切仿佛浮现眼前,都清晰可见。

“因为我练鼓的时候太投入,总是不知不觉就练到半夜,甚至通宵。最开始我们租的是一个单间,后来他受不了每天顶着黑眼圈上班,就租了个两居室。虽然嘴上没什么好话,但是还亲自给鼓房做了隔音,让我可以随时在家里练鼓。”

“但我觉得多少还是会影响他睡觉,不过他一直很包容我,后面竟然还很心大地说他习惯了,哪怕不用关门隔音都能睡着。”

“我以前一直觉得他不喜欢我这种玩音乐的,那会我还没混出头。而且,我们这群玩摇滚都游离在正常生活之外,特别边缘,特别疯狂,私生活什么的也很混乱。我也一样,我那会堕性特大,除了粉,什么软毒品我都沾过,我还滥交,就烂透了的一个人。”

“但是很奇怪,那家伙就是要和我搅和到一块,吓都吓不走。我们同居那几年,他都很照顾我,带我回家过年吃年夜饭,因为多吃了几口他妈妈做的那几道菜,他后来就学了回来做给我吃。”

“他这个人,在这些方面总是很细心……发现我不吃水果是因为不爱动手去皮之后,家里的水果总是洗好切好盘的。冬天呢,出门前他一定记得会给我围上围巾,提醒我多加衣服。”

“还有我的鼓棒,和他在一起后几乎都是他买的。那些耗损的鼓棒我以为都扔了,没想到却被他收了起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要留作纪念。”

“那是他第一次说很喜欢看我打鼓的样子,还说他以前讲的都是气话,他一直都觉得我的鼓玩得特别好,觉得我很有才华,我要真想走这条路,就去走吧,一直走下去,他相信我会熬出头。”

“我们都很少讲这些腻人煽情的话,甚至都很少表达自己。在沟通方面,我比他更差劲。每次不管闹得多难看,都是他主动来找我,即使会继续吵架打架,但是他永远都在主动解决问题。不像我,假清高又爱走极端,折磨自己又折磨他。”

“说起来我和他纠缠了十几年,但我们相处实在混乱惨烈,问题太多,好不容易慢慢学会了温和点的那套相处模式,但也没有时间磨合得好一点、更好一点,再更多地去了解对方的情绪想法、压力困难。我们就这么走到头了。”

“但仔细想想,其实他也一直都在包容我,他一直都很爱我,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不愿意,是他不能够……我已经很满足了,他已经陪我走了很久的路了,已经走到他能走到的最远的地方了。”

……

这个晚上的绵绵大雨将雾灰朦胧的回忆冲刷明亮,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夏天,那段年轻岁月里的一切。

我曾以为我无法开口对任何人说出我的过去,但是你看,时间就是这样温柔,把一切都变得坦然。成千上万个日夜,三十二年的我,全部的我,都能平静地慢慢讲出来。

那些紧披禁色的爱与生命,无需再隐藏。

:同居日常

1

今天在这个房子里吵了第一场架。

吵到最后,连最开始因为什么鸡零狗碎吵的架都忘记了。

没住一块前,我真的没想到他是这么爱计较的一个人。

连某次演出没给他拿票都能翻来倒去说上一个月,就几十个观众,小打小闹的演出,我还是临时帮忙顶替上去的。我都没放在心上,他非得和我计较。

真要说起来,他工作这么忙,给了票也难去得了啊。

一想起这个,我看他就更不顺眼了,而他又开始阴阳怪气地说起了我脚上的纹身和那一年的经历,我实在忍无可忍地夺门而出,再吵下去免不了动手。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那家伙却又换上一副谄媚的笑,扯着我下楼去买煮火锅的配菜。看着他挤眉弄眼讨好的样子,我只能尽量维持冷脸,免得笑场。

2

我和那家伙都是懒人,衣服袜子要堆一周才洗,像样的饭菜是懒得整的,都没那好手艺,煮出来的东西只是能吃的水平,还要收拾一堆碗筷麻烦得很。

我们只在一件事上保持一致勤快,那就是洗澡,至于为什么勤快地洗澡,不用多说。

他很喜欢给我吹头发,我也享受得心安理得。

他腆着脸说他还没给哪个人吹过头发,以前的女朋友都没有,更别说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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