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节
供销社的售货员也认识这些孩子,能自己拿钱出来买东西的,基本上都在这个胡同住着,家里的条件都不差。
“这种是小烟花,拿在手里点燃后有七彩的光。”
“那我们就要这个。”
“你给我拿一盒鞭炮,在拿一盒小烟花,一共多少钱?”
“小烟花一毛五,鞭炮一毛,一共两毛五。”
季明圆迅速把钱付了,就跑了出去。
“绵绵妹妹,你看我给你买了女孩子玩的——小烟花。”
这话一喊。
在不远处背着背篓捡煤核儿的林兰兰,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名字。
毕竟,沈绵绵可是在漠河啊。
她怎么会出现在部队?
她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就见到绵绵被几个穿着体面干净的小男孩儿。
众星捧月的围在中间。
林兰兰呆了下,沈绵绵怎么在这里?
雪花提着火钳,背着小背篓,快速的跑了过来,“兰兰,兰兰,你在看什么呀?”
林兰兰没说话。
雪花好奇地看了过去,就见到不远处的那群小孩子。
她眼里闪过羡慕,“你才回林家,不认识他们,我却是知道的。”
“他们都是这个胡同里面的孩子,不用捡煤核,还有书可以读。”
去年冬天,她就是在这里捡煤核,遇到了一个好人给了她买烟钱,用着那剩下的钱,她买了药,救活了奶奶呢。
林兰兰知道的。
她陷入了回忆,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子的。
或者说,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儿未来的样子,他们是季家人。
未来的成就,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就拿那个问绵绵要不要烟花的小男孩来说,他将来做生意很厉害,而且做的还是垄断的生意。
还有前面那个,她依稀能够从对方面容上,看到几分熟悉的样子。
那个好像是叫季明青,他是季明远的弟弟,小时候虽然荒唐了几分,但是长大后却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
一下子堪比季明远,甚至比季明远还优秀。
还有另外一个叫季明侠的,他八十年代中期去了南方做了房地产。
这些人——
在未来都是割据一方的大佬。
而现在——
却齐齐的围着绵绵在转悠,哄着她,问她玩不玩,吃不吃。
这让,林兰兰心里难受的要命。
明明这些好日子应该是她的啊。
和季家关系走的近的是她,成为季家干女儿的也该是她才对。
怎么就成了沈绵绵?
而她却被林家人,送回了本家,她的亲生父母家一点都不好,住在大杂院,巴掌大的地,却住了十来个人。
而且,她兄弟姐妹一共有七个,她又是半路回来的。
根本没人喜欢。
她从林家带回来的漂亮衣服,都被她妈给没收了,剪烂了,说是布料好,给家人一人做一个裤衩子。
林兰兰当然不愿意,但是她反抗没有有。
在那个家,大家只有冷漠,大家第一要义是求生存。
先活下去,再去谈感情,谈亲情。
林兰兰接受不了,但是她不接受不行,她才回来几个月,她妈就给她安排了任务。
每天出门捡够五斤煤核,就是好条件人家烧剩的蜂窝煤心。
别人不要的,他们却能捡回去继续用,这样就能剩下买蜂窝煤的钱。
穷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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