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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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