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滚!”
易矜和我们隔了两米的距离,我把蒋慕然扔了之后叫他过来,他猛地立起耳朵,又开始使劲抠自己的手指头,犹犹豫豫地小声问我,你……你跟僵尸分手了吗?我说闭嘴,现在是我说话你不要说。待会进去了叔叔阿姨该叫的叫,叫完就谁都别理,有人找你搭话你告诉我,想回去也可以跟我说,别他妈给我惹祸知道了吗?知道就嗯一声。
“嗯!小矜不……”
“嗯一声!没叫你说话傻逼!”
“嗯嗯!”他小鸡啄米点点头,主动来牵我的手,“小矜不……”
“闭上你的狗嘴!”
我宣布,从现在起发生的任何非常规行为都与林筱本人的意志无关,例如帮林盛擦屁股牵易矜的手等等,并不是因为林筱喜欢易矜。她决定如果姓谭的要搞易矜,那她就搞姓谭的,绝不是因为喜欢上了这个爱哭的狗崽子。
上次来还是两年前,会所内部的结构变化很大,幸好有人领路,易矜左看看右看看,一脸担忧地问我会不会把他丢在这里,我说你牵这么紧我怎么丢,手指都他妈快断了,他说筱姐你忍一忍马上就到了,小矜给你吹吹。吹一下有屁用,我的手肿成五根粗萝卜!
好在很快就到了。客套喧哗被两扇实心的雕花木门完美杜绝在内,侍应上前帮我们推开一看就死重死重的门,鞋底都差点变形脱胶,依然挂着训练有素的职业笑容说请进——声音顿时像用针戳破的气球四处飞散。我听见蒋文暨在跟我说话,听不太清,只注意到他脖间打着一条酒红色格纹领带,他的五官精巧又刻板,皮肤苍白,因为嘲笑眼角浮起了几抹鱼尾纹:
“筱筱来了?菜都凉了要不要帮你重新叫一份?”
林盛使劲冲我打眼色,我也不是第一次见识蒋文暨睁眼说瞎话的作态,要不是他开车慢成乌龟,我绝不会一开场就站在门口被这群自以为是的老油条围攻。谭凌涛和庄霞穿着高定,戒指项链戴一堆,犀利地打量我。我头发也没梳,穿着紧身短裤加夏日必备人字拖,似乎我这身打扮在他们看来轻轻松松就能从商场买到,不值得穿出来炫耀。金仙慧转着红酒杯底,等着我问好。我忽然觉得倒胃口,转眼又看见谭风卓,隔夜的饭都能吐出来。
那年出事的头一个星期,谭家和陶家先后跑来吊唁,我嫌难受不自在,趁大人们说话期间溜到花园自娱自乐。蒋慕然跟我一样,被蒋文暨严加看管,其实他偷偷打过电话给我,说想和我去游乐场坐过山车,还问我小孩子是不是很多事情不能做,我答应他去坐一次过山车,他说林筱你真牛逼,以后我要比你更牛逼,带你坐一次大摆锤。
我从早到晚筹备着这件事,庄霞发现我不见了,推着谭风卓,大方地把儿子借给我,要他陪我多说说话,小孩子有什么事一玩就忘了。我还挺想有个人陪我说说话的,于是扬起微笑让他帮我接水,我来浇花。谭风卓自小以为与我这等低劣人类玩耍属于自杀行为,是在浪费他宝石般珍贵的时间。他无视我的请求,独自走到一棵树下。
我和陶音合伙接了满满一盆清水,嘿咻一声,全倒进花圃里,水流压倒脆弱的枯枝烂叶,我妈种的白玫瑰被我彻底埋进了土里,花瓣碎了一地。我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心里一时不是滋味——我妈的玫瑰早已呈现枯萎之象,她执意亲力亲为,自己照料,没人敢去动她的宝贝。这下好了,她死了。
陶音履行完她的使命,淑女地走到谭风卓身后,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谭风卓被庄霞打扮得像缩小版民国汉奸,因为练钢琴的缘故,一双手总是被保护得很好。此时那双手拿着一块目测十厘米的石头。在我的视线死角,似乎响起了一道短短的咕唧声。
“林筱,生命是很脆弱的。”
他这句话简洁易懂,我还细想了一下,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发言。平常就听林盛夸赞,谭风卓大大小小的比赛获奖无数,是个天才,不过潜意识里,有股冰冷的直觉顺着我的脊椎骨爬向天灵盖。我来到陶音身边,准备一探究竟——
翠绿色的草坪上躺着一块尖锐的被血染红的石头,砸烂脑袋的麻雀双翅合拢,微小的喙与它分离,微风吹拂的腥腻味扑面而来,苦涩的胆汁和药液瞬间充斥我的口腔,我的胃像着了火,眼睛又疼又涩,周遭的事物变得很红,天空也很红,我看见红色的陶音皱紧眉,将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
“谭风卓长大了可以当医生,因为他不晕血!”
小学时老师总叫我们写这类小作文——家庭,梦想,未来。但在我延缓生长的概念中,似乎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应该被关注。我在陶音锃亮的小皮鞋旁虚脱地躺下,她问我怎么了,晕血没关系,你可以当别的,她背着红色的光从上方看我,脸被阴影削去了一大半,见我还是不理人,陶音踏着她的小皮鞋走远了。
那是我第一次回忆起我妈的临终感言,她说,筱筱,你要好好长大。我不知道怎样才算达到这个标准,但小小的我突然有了一个远大的目标:我,林筱,要当一坨无与伦比的臭大粪。